四、行业自律规则体系
正如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所指出的: “新金融的诞生一定是传统金融基因与新经济基因的融合,并赋予信用管理和风险管理以新的内涵。因此,监管会滞后,失灵,但绝不能缺席。面对新金融,监管不能犹疑,更不能放任。”因此,在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及时出台行业自律性规范,引领行业规范发展,是行业协会主动作为的表现。
自2013年8月以来,先后公布了四十余项自律规则,涵盖基金注册登记、会计核算、投资人权益保护、产品创新、风险管理、行为规范、资料自查等内容,以其灵活性、时效性迅速弥补了法律规范的不足。
结合行业两年以来的发展具体情况,响应证监会监管思路,15年底 ...... (共84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