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庭审中的举证与质证
我国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财政部门作为当事人出庭应诉时,享有《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同时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诉讼程序及法庭纪律,尊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但是,对于财政部门的民事诉讼案件,无论是主动起诉还是被动应诉,关键的问题是在诉讼中能把握案件争议的焦点问题,抓住焦点问题和案情事实之间的关系,有效地进行举证、质证与辩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重点介绍一下诉讼中关于举证、质证的法律规定。
(一) 关于举证责任的原则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 ...... (共411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