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非公有制单位职称评审
1989年,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印发《甘肃省民办科技机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暂行办法》,对民办科技机构中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做出规定。甘肃省民办科技机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评审委员会分初、中、高三级,分别在县(市、区)、地(州、市)和省科学技术委员会设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条件,按照全省统一规定执行。
1993年5月,甘肃省对部分非全民所有制单位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做出规定: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主管部门或开发区人事部门报评职称;三 ...... (共112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