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节育措施
人口计划
人口计划分为年度计划、五年计划和十年规划。每年利用人口普查数据,测算符合生育政策的出生人数和预计可能出现的计划外的出生人数,或者根据乡镇上报符合生育政策的生育夫妇对数和县计生局预计的下年初婚人数,推算出计划内出生人数,再用预计的计划生育率推算总出生人数,制订全年人口计划。
表3-7-1 1990年至2005年全县出生人口统计表
单位:人、%
节育措施
从1956年开始在国家职工中宣传节育,提倡生育一个孩子后服用避孕药,到1976年全县已婚育龄妇女节育率不足10%。1976年开始主要采取放环和绝育两种节育措施。一孩妇女在生育42天后放节育环,两孩以上夫妇一方采取结扎措施 ...... (共36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