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伦堡审判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对德国主要战犯的国际审判,因在纽伦堡(Nurenberg)开庭,故称。根据1943年11月2日公布的由苏、美、英三国首脑签署的《关于希特勒分子对于其所犯暴行的责任的宣言》,苏、美、英、法四国政府1945年8月8日在伦敦签订了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主要战犯的协定与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1945年11月20日—1946年10月1日国际军事法庭在德国巴伐利亚州的纽伦堡对德国前主要战犯进行了审判。由于美、英出于对苏冷战的需要,包庇纳粹战犯。最后只将戈林等十二人判处死刑,七人徒刑。纳粹党领导机构、秘密警察“盖世太保”、党卫军等被判为犯罪组织。沙赫特、巴本、弗立茨三名 ...... (共33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