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
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主要战犯的国际审判,因在日本东京开庭,故称。1946年1月19日,东京盟军最高统帅总部受权发布特别通告,宣布由中、苏、美、英等十一国代表组成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主要战争罪犯。但由于美国出于其推行“冷战”政策的需要,包庇包括日本天皇在内的许多重要战犯。1948年11月12日最后宣判甲级战犯二十五入有罪,其中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板垣征四郎等七人被处以绞刑,其余被判处刑期不等的徒刑。1950年驻日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提前释放了一些战犯,其中包括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的甲级战犯重光葵。1958年4月美国又擅自非法释放了十名甲级战犯 ...... (共32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