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分类:沭阳县志223字
1990年之后,县内逐步在农村基层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以村(居)为单位,成立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组织,制定并通过村(居)民自治章程,签订村(居)民自治协议。依靠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群众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中的困难,组织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发挥各自优势,在项目、资金、技术、物资、社会福利等方面,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倾斜,引导群众走“少生快富奔小康”道路 ...... (共22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