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休克与多器官衰竭
休克的发生与发展,必然引起全身各个组织、器官的损害,甚至发生多器官的功能衰竭。据报道,一个器官衰竭,死亡率23%,两个器官衰竭死亡率53%,三个器官衰竭死亡率79%,四个以上者100%死亡。可见,休克一旦并发多器官衰竭,处理棘手,死亡率高。因此,及早防治其发生非常重要,尤应注意心、肺、肾的衰竭发生。
一、休克分类
1.休克肺 又称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ARDS),表现为呼吸加快 (达每分钟35次以上)、动脉血氧分压低于50mmHg、肺泡与动脉血间氧差加大。
2.休克心 主要因休克致心血管损害而发生循环衰竭。舒张压降低,冠脉灌流减少,心肌收缩力减弱,心输出量下降,以致心力衰竭。主要表 ...... (共116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