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挤压伤与挤压综合征
房屋倒塌或塌方、泥石流等使人体遭到持续挤压1h以上者即称为挤压伤。伤后出现全身中毒,继之发生肾功能衰竭者,即为挤压综合征。该病死亡率高达50%~70%。
一般肢体受压后缺血30min,可出现伤肢神经功能障碍; 缺血2~4h,神经功能尚会恢复; 完全缺血8h,就会使伤肢功能永久性丧失。肌肉缺血2~4h,就会出现功能障碍; 缺血4~12h,就会永久丧失功能。
一、挤压综合征的临床特点与病理基础
1.伤肢肿胀 挤压解除后,伤肢迅速发生广泛性肿胀,至4~5d,受压处出现明显压痕,肢体皮肤紧张、发硬,并有出血点、淤斑和水泡,肢体麻木、动脉搏动减弱或消失,甚至发生伤肢坏疽。若有伤口,可有大量血 ...... (共136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