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制度
为保障从事有害健康作业工种的特殊营养需要,增强职工抵抗职业性毒害的能力,由企业免费发给保健食品的一项辅助性劳动保护制度。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卫生部、商业部、粮食部、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报告实行保健食品制度的联合通知中规定:保健食品应发给有显著职业性毒害,可能引起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并且对营养有特殊需要的工种。包括下列五类作业:(1)接触有毒物质的工种,如经常直接接触对人的内脏、神经或血液系统有危害的铅、汞、锰、铬、铍、镉、锑、砷、磷、硒等及其化合物的有毒气体。(2)接触矽尘作业的工种,主要是指从事含 ...... (共66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