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
中国书法理论的重要范畴。神,既可体现作品内在的神气与精神,又可体现创作者的神采与精神。前者为客体之神,后者为主体之神,将两者高度统一,即通过书法作品中的神气来体现创作主体的精神个性。神为书之极品,是书家追求的至境,当兴之所至,天机自发时作书,心手双忘,笔墨俱化,笔与冥运,有如神助,达到自然随化,风神卓然之境,生气勃勃的精神意志在作品中氤氲涵蕴,唤出心灵那超出言辞之外的深层意义,传达出一种不可言喻的情思和电石火花般的灵感,具有深层审美体验价值,充满生气,充满艺术的永恒的魅力。“神”具有不可预测、变化、自然、中和等特点。在古代书论 ...... (共169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