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中央机关
1.国民政府主席行辕(1946.7—1948.5)
国民政府1946年7月31日训令,各地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改称为国民政府主席行辕;1946年9月16日,各地国民政府主席行辕直隶国民政府。
国民政府1948年5月19日令,国民政府主席各地行辕调整。所有东北行辕之职权与业务,归并东北“剿匪”总司令部; 北平行辕之职权与业务,归并华北“剿匪”总司令部; 武汉、西北、重庆、广州各行辕,改为“绥靖”公署。
①东北行辕暨直辖机关(1946.7—1948.5)
1945年8月30日国民政府令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东北行营,设政治、经济2个委员会。1946年7月东北行营改为东北行辕。
东北行辕 (1946.7—1948.5)
1947年8月国民政府撤销东北保安司令长官 ...... (共1221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