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8.民国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立裁卖地文契人郭文起,因正用,今将祖遗地裁壹段,计地贰分柒厘伍毫伍丝,此地坐落大直沽玄帝庙前迤东,今烦中友说合,情愿卖与田某名下永远为业。同中三面言明,卖价银圆柒拾圆整,其银圆笔下交足,并无欠少亦无私债折准。自卖之后,倘有远近亲族人等并地邻争竞等情,俱有卖主一面承管,不与买主相干。此系两相情愿,各无反悔。恐后无凭,立此裁卖地文契存照。
计开弓口四至分明:东面南北宽柒弓,西面南北宽八弓贰,
南面东西长拾弓零肆,北面东西长柒弓;
四至:东道,南高姓,西道,北卖主。
中华民国戊辰年拾月十六日中华民国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七号 立裁卖地文契人 郭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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