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
1987年4月7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4月24日中国银行公布并施行。该办法共27条,主要内容为:(一)中国银行对企业办理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现汇抵押贷款、备用贷款。(二)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贷款的条件。(三)贷款期限的计算和利率规定。(四)企业申请贷款的程序。(五)企业向中国银行提供的担保。(六)中国银行对不守借款合同的企业采取维护权益的措施。(七)贷款期间中国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关系。
该办法生效的同时,1981年3月13日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公布的《中国银行办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贷款暂行办法》废止 ...... (共28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