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条
日本帝国主义向袁世凯提出的旨在独占中国的秘密条款。1915年1月18日由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当面向袁世凯提出,共分五号,计二十一条。主要内容是: 一、承认日本继承德国在山东享有的全部权利,山东土地概不让与他国;二、承认日本在“南满”及东部内蒙古的特权; 三、汉冶萍公司由中日合办,附近矿山不准他人开采;四、中国沿海港湾及岛屿,概不让与或租与他国; 五、中国须聘用日本人充当政治、财政、军事顾问,中国警政及兵工厂由中日合办,日本在武昌与九江、南昌间及南昌与杭州、潮州间有修筑铁路权,在福建有投资筑路和开矿的优先权。这些条件,实际上是要变中国为日本的殖民地 ...... (共51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