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①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司法管辖制度和司法工作秩序。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自己发现或处理的,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采用徇私舞弊的手段,拒不移交有关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③本罪的主体是行政执法人员,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5、16条之规定,具体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工作人员。④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故意对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希望 ...... (共75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