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根据地禁止卖淫取缔娼妓的规定
1923年8月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的《青年妇女运动决议案》指出:中国青年女子境遇之最悲惨者,莫如娼寮中的妓女、官僚财主家的婢女。因此,中国共产党一向主张取缔娼妓,如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案》就指出“废娼运动,亦甚重要”。1927年4月上海工人三次武装起义后制定的《上海特别市临时市政府政纲草案》明确规定:严禁卖淫业。现有妓女准其自由择配。以后在各个时期的革命根据地里,都重申这一原则并列入刑法,在实际上也都取缔了娼妓制度。如1931年7月《鄂豫皖工农兵第二次代表大会婚姻问题决议案》第11条规定:废除娼妓制 ...... (共57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