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国务院授权的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凡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高等学校,其本科所设专业按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大学本科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达到以下几项要求者,可以列入授予学士学位单位。1.能开出全部课程,其中多数课程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讲授,教学质量较好。2.实验课程能基本开齐,具有一定的质量。3.有一定数量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指导学生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4.各项考核制度健全。高等学校凡符合上述规定条件者,经审定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 (共28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