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法人派驻机构——项目建设公司、建设管理部、筹建处
项目法人派驻机构为项目法人的代表机构,对项目法人负责,并按目标责任制承担责任,其基本职责和任务是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主要职责和任务如下:
(1)组织现场工程建设,协调参建各方的关系,审查设计图纸和方案,控制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
(2)负责现场合同管理。
(3)负责现场的征地拆迁,协调地方关系。
(4)负责工程建设的计划编制及管理等工作。
(5)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环境保护、劳动卫生及有关的管理工作。
(6)定期向项目法人报告工作。
(7)完成项目法人委托交办的其他任务 ...... (共27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