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组启动准备
(1)为保证新机组的顺利投产及投产后机组的安全运行,项目法人应按规定在工程建设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和工程竣工验收等阶段听取电网调度机构的意见并提供工程相关技术资料。
(2)项目法人应与电网公司签订接入电网的相关协议,并初步确定调度管辖范围。
(3)项目法人应向电网调度机构,推荐厂站及线路等主要设备的调度命名并提供有关资料,并得到电网调度机构确认回复。
(4)项目法人应按照规程、规范和电网公司的相关规定、要求,负责在机组启动前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并与电网调度机构确认资料的完整性。
(5)电网调度机构在收到项目法人提供的完整的电 ...... (共50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