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钢筋混凝土深梁设计规程》(CECS 39: 92)
第1.0.2条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和一般构筑物中以承受竖向静力荷载为主的深梁设计。水利、港口等工程结构中的深梁设计可参照使用。
对跨高比l0/h≤2的简支梁和跨高比l0/h≤2.5的连续梁,应按深梁设计。
(原规范第4章 构造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4.1.1条 深梁的腹板宽度b不应小于140mm。当跨高比l0/h≥1时,其高宽比h/b不宜大于25;当跨高比l0/h<1时,其跨宽比l0/b不宜大于25。深梁侧向宜与其他构件(如楼盖、屋盖) 有可靠连接。
第4.1.2条 深梁应采用HPB235、HRB335、HRB400级钢筋,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20。
第4.1.3条 支承深梁的柱宜延伸到梁顶以形成加劲肋。深梁中心线宜与柱中心线重合; 当不能重 ...... (共215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