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美国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与职能
(一) 机构改革总体情况
按照美国国会1998年7月通过的 《联邦税务局重组与改革法案》,联邦税务局进行了近40年来规模最大的机构改革,将按地域设置的4个大区局和33个地区局改变为按纳税人类型设置的4个业务局,使之成为一个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机构。总部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助理局长4名,下设四类机构: 一是负责税收管理现代化项目的,分别设立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和业务体系现代化办公室; 二是服务共享类的,设有内部服务共享中心; 三是功能性的,设有法律顾问办公室、上诉办公室、通联局、纳税人服务局、刑事犯罪调查局; 四是业务操作部门,也是这次改革中完全新设的,分别有工资与投 ...... (共224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