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古玩”
“古玩”一词,在中国语言系统中并非古已有之。它以文字的形式出现最早是在明代,见于明董其昌《骨董十三说》一书中。“古玩”的本义,明代指杂古器物,明晓古人所遗之精华。古玩还与食品有关。民国人文学大师赵汝珍在《赵汝珍讲古玩》一书中这样写道:“古玩旧称‘骨董’,零杂之义也。”董其昌《骨董十三说》谓:“杂古器物不类者为类,名‘骨董’。故以食品杂烹之,曰‘骨董羹’;杂埋饭中蒸之,曰‘骨董饭’。又谓‘骨’者,所存过去之精华,如肉腐而骨存也;‘董’者,明晓也。‘骨董’云者,即明晓古人所遗之精华也。或者又谓‘骨董’云者,即古铜之转音。”董其昌这位 ...... (共83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