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能源计量范围
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范围应满足能源消耗定额管理 (单台机组的发电煤耗率、供热煤耗率、锅炉效率、汽轮发电机组热效率、厂用电率等)、能耗考核以及制定企业综合能源标准的需要,应能满足计算和评价生产补水率、非生产补水率和化学总自用水率的要求,应能满足水平衡、燃料平衡、热平衡、电平衡计算和评价的要求,应能满足GB/T 15316—2009《节能监测技术通则》和GB/T 21369—2008《火力发电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 的要求。电厂应根据生产实际和能源管理的需要制订配备计划,逐步配齐如下计量器具或装置:(1) 输入企业、次级用能单位、主要用能设备的一次能源 (煤、油、天然气等) ...... (共62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