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 设备条件
(1) 电源及调节设备。
1) 电源及调节设备应保证具有足够的容量及调节细度。
2) 检定时使用电源的频率为 (50±0.5) Hz,波形畸变系数不能大于5%。
(2) 标准电压互感器。
1) 标准电压互感器必须具有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
2) 标准电压互感器一般应比被检电压互感器高2个准确度等级,其实际误差应不超过被检电压互感器误差限值的1/5,其实际二次负荷应不超出额定和下限负荷范围。
3) 标准电压互感器在检定周期内,其误差变化不得大于误差限值的1/3。
4) 标准电压互感器的变差 (电压上升和下降时两次所测得的误差值之差) 应不大于其误差限值的1/5。
5) 标准电压互感器比被检电压互感器 ...... (共87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