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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直流系统

2.3.5.1 本项目的查评依据如下。

【依据1】 DL/T 5044—1995。

3 蓄电池组

3.1 蓄电池组数

3.1.1 对于设有主控制室的发电厂,当机组台数为3台及以上,且总容量为100MW及以上,宜装设2组蓄电池。其他情况下可装设1组蓄电池。容量为100~125MW的机组,当采用单元控制室的控制方式时,每台机组可装设1组蓄电池。容量为200MW的机组,且其升高电压为220kV及以下时,每台机组可装设2组蓄电池,其中1组对控制负荷供电,另1组对动力负荷和直流事故照明负荷供电,也可只装设1组蓄电池合并供电。容量为300MW的机组,每台机组宜装设3组蓄电池。容量为600MW的机组应装设3组蓄电池。3组蓄电池中,2组对控制负荷供电,另1 ......     (共12495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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