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关于利用价格杠杆促进电力消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 (委员会)、计委(计经委)、经贸委(经委)、电力公司: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99] 12号文件和国家计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 (计价格 [1999]742号)精神,现就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开拓电力市场,扩大电力消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根据近两年发电用燃料价格降低和贷款利率下调的情况,适当降低各独立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并根据上网电价降低和非独立核算电厂燃料价格、利率降低的情况,降低对用户的销售电价,降低销售电价腾出的空间,主要用于减轻部分大工业企业特别是高耗电企业的电费负担, ...... (共212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