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北区域电力市场上网电价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东北电网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2] 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03]62号)有关精神,经商国家电监会,决定在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实施两部制上网电价改革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上网电价引入竞争机制是建立东北区域电力市场的核心,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上网电价全部由市场竞争形成。为了引导和鼓励电力投资,并为电力企业提供部分固定收入保障, ...... (共336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