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
【释义】 本条是关于对单位内部的治安保卫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的规定。
根据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应当接受多方面的培训,其中有关的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以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是主要内容。培训应当与相应的考核结合起来,通过考核检验培训的质量。把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的培训、考核作为《条例》中的一条作出专门规定,既是对单位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基本素质的要求,也是规范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必需。特别是法律知识与治安保卫业务的培训,是治安保卫人员依法开展工作的必然要求。单位治安保卫人员应当接受的法律知识、治安保卫业务、技能 ...... (共405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