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应当遵守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制度。
【释义】 本条是关于管理对象及其应履行的治安保卫义务的规定。
本条关于“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的规定,明确了单位的管理对象,“单位管理范围内”是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在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今天,跨地区甚至跨国的公司、企业已不是个别现象,而是非常普遍,单位管理的范围也在延伸扩大,但无论怎样,它总是局限在其职权所及的特定地域。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人员主要包括:一是本单位编制内人员,即单位的正式职工;二是学校中的学生和幼儿园里的儿童;三是居住在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职工家属;四是在本单位居住、务工、经商、从业以及从事 ...... (共61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