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收货人在运输合同中应履行的义务
(一)收货人的及时提货及支付逾期提货费用的义务
收货人虽然没有直接参与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但承受、托运双方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约束,既享有接收货物的权利,也承担一定的义务。一经收货人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一个货物运输合同才告完全履行完毕,运输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法》第309条规定,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等费用。据此,收货人有如下主要义务。
1.货物运输到达,在收到承运人的提货通知后,应当及时提货并向承运人出示提货凭证。
2.收货人逾期提货的,应当向承运人支付保管费。
收货人超过承运人通知领取货物的期限,应负逾期 ...... (共74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