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南京建筑师专业团体——南京市建筑技师公会
1947年10月国民政府修正了《技师法》,根据此法内容“中华民国国民,依专业职业及技术人员考试法,经技师实验或检覆及格者,得充技师”,“建筑师”属于工业技术中的建筑科。根据《南京市建筑师管理规则》,“建筑师以曾经经济部登记并领有证书之建筑科或土木工程科技师技副为限”,因此建筑师大多数即是技师,南京市建筑技师公会应运而生。
1947年9月23日南京市建筑技师公会举行成立大会,政府方面到会的是内政部营建司司长哈雄文,他在大会上发表精彩演说。1948年第二次全体大会上选举关颂声、黄家骅、林澍民、刘敦桢、卢毓骏、邱式淦、童寯、徐中、杨廷宝、叶树源、张峻等为理 ...... (共78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