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笔触
指作画过程中画笔接触画面时所留下的痕迹,笔触会按照一定的原则或是逻辑关系组合在一起,最后画面会出现一些形状或形象,在作图过程中绘图者会有意识重复这种形状。笔触的作用是体现对象质感、量感、体积感和光影虚实,并起到组织图面的作用(图4.1.9)。从质感这个角度来看,表现图中所描绘的对象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物体表面材料质感比较丰富、明显;另一类则相反,物体表面材料质感比较单一、光滑整洁。在表现图中,第一类对象适合用笔触加以真实、细致地表现;第二类对象适合通过明暗层次的处理来表现。在运用笔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图4.1.9 笔触举例
图片来源:自绘,铅 ...... (共58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