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固形物的检测
一、原理
白酒经蒸发、烘干后,不挥发性物质残留于皿中,用称量法测定。
二、检测方法
吸取酒样50.0mL,注入已烘至恒重的100mL瓷蒸发皿内,置于蒸馏水沸水浴上蒸发至干,然后将蒸发皿放入100~105℃烘箱内烘干1h,取出,置于干燥器内30min,称量。反复上述操作,直至恒重。
三、计算
式中 X——酒样中固形物的含量,g/L
m——固形物和蒸发皿的质量,g
m1——蒸发皿的质量,g
50.0——取样体积,mL
四、结果的允许差
同一样品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0.004g/L,保留两位小数 ...... (共238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