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2005年11月16日国务院第113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11月18日国务院令第450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第三条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 ...... (共5601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