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能与所
“能”与“所”是“能知”与“所知”的简称,即认识主体与认识对象的关系。能所概念为佛教学者最先应用。“能”是指主观意识的活动,“所”是指认识的对象。他们认为“所知”依附于“能知”,从而把认识对象消融在认识主体中,否认了客观世界的存在。
汉魏以来,佛教传入中国,并盛行起来。东晋时期,佛教徒们由于对般若学说的理解发生歧义,而产生了不同的宗派,有“六家七宗”[1]之说。就其基本思想观点来分,可分为三派:本无派、心无派,色即派。影响最大的是本无派。
东晋高僧僧肇对这三个学派进行了批评。他在《般若无知论》中,着重探讨了认识论问题,提出了神秘主义的 ...... (共633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