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欧盟委员会指令80/1335/EEC
欧盟委员会1980年12月22日第80/1335/EEC号指令关于协调各成员国化妆品成分相关分析方法的法律(修改指令为1987年2月10日欧盟委员会第87/143/EEC号指令)。
欧洲共同体委员会,遵循欧洲经济共同体建立条约,根据1976年7月27日的欧盟理事会第76/768/EEC号指令关于协调各成员国化妆品相关的法律,其最近一次修改为第83/341/EEC号指令,特别是该指令第8(1)条,鉴于指令76/768/EEC规定了化妆品的官方检测方法以确保产品满足欧共体有关化妆品成分的相关规定;鉴于所有必需的检验方法应尽可能快的制定;鉴于取样,实验室样品制备,游离氢氧化钠和氢氧化钾的鉴别与测定,护发产品中草酸及其碱性盐的鉴定与测定,牙膏 ...... (共64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