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书法艺术形态的基本特征
艺术形态学,在目前的中国学术界,还是一种较新的学科思维方式与学科构架。我们过去看书法史、书法家、书法作品,都是看实实在在的具体内容、物质对象。因此要问书法是什么,回答是很容易的——书法就是这些现成的人与事。而“形态”是个什么层次的概念?一方面,它好像很客观,看到什么就是什么,形态的背后是理由、是逻辑、是因果。但“形态”只是表象,是直观、体察、感觉,这还不客观吗?但另一方面,它又好像很主观:我们当然不能说苏东坡即是书法形态的全部,米芾不是,颜真卿不是,张旭不是,王羲之也不是。他们都是一个个具体的表现,但不可能代表形态的全部。于是讨 ...... (共5435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