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书法形态的传统文化规定
如果说第一节的叙述,是较为西方的审视立场,那么本节的形态学展开,则取较为古典的立场。以它来证明书法形态学的诸特征,是一种更有新意的思辨角度:形态学是一个西方学术概念,而现在要用古典的立场来证明它,这就有了产生新意的种种可能性。
书法并不是在一开始就成为艺术的。在走向艺术之前,它曾经有过一个极为漫长的书写、写字的作为实用工具的阶段。并且,就是在它进入艺术后,它的书写的实用工具的性能也一直没有消失,还一直伴随着艺术创作行为同行。于是,书法史上的现象——形态,是一种十分有趣的复线形态:它既是艺术的,又是实用的;既是创作,又是写字;既是人 ...... (共8242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