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老挝的基本制度
一、政治制度
(一)国家性质
国家性质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通常称为“国体”,指的是社会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国家性质直接决定着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决定着国家发展的总方向。老挝宪法第2条规定:“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是人民民主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以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社会各民族、各阶层服务。”由此可见,老挝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是政权的阶级基础,是老挝人民的主体部分,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领导阶级。
(二)政体及政权组织形式
1. 政体
政体是指拥有国家主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其国家主权的宏观体制 ...... (共1322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