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项目前期组织机构
6.1.1 目的
推进核电新项目难度大、要求高、责任重,组建项目前期组织机构是为了更好地完成核电项目筹建任务,推进核电新项目开发及前期工作,为投资方开拓和提供优质核电厂址资源。
6.1.2 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投资方有关批准文件。
6.1.3 筹备处组建和机构设置
在厂址选择阶段,投资方可根据项目前期工作需要,适时组建项目筹备处。与拟成立的筹备处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调办理临时组织机构代码相关手续,获得项目筹备处的临时组织机构代码证,这是开展核电项目筹备处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
项目筹备处组织机构设置及定岗定编 ...... (共3124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