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各国化妆品法定分类
各国化妆品法定分类主要按功能或使用部位,或两者结合进行分类。有些也考虑到商业统计年报的习惯。介绍美国、欧盟和日本化妆品法定分类的目的主要是使读者对现代化妆品有较全面的了解。
1.2.2.1 我国化妆品法定分类
我国化妆品分类是作为国家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2年9月1日发布(GB/T 18670—2002)。化妆品分类原则主要按产品功能、使用部位来分类。对于多功能化妆品、多使用部位的化妆品是以产品主要功能和主要使用部位来划分类别的(表1-1-2)。
表1-1-2 我国化妆品法定分类
功能
部位清洁类化妆品护理类化妆品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皮肤洗面奶、花露水
卸妆水(乳)、痱 ...... (共2873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