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1995年1月22日劳动部颁发,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目的是为加强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该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有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也适用。全文共分六章40条,包括的内容主要有:(1)危险等级划分 分为特别危险场所、高度危险场所和一般危险场所三个等级,(2)危险场所的技术安全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应选择物质危险性较小,工艺较缓和、较为成熟的工艺路线;生产装置应有完善的生产工艺控制手段;生产厂房、设备、储罐、仓库、装卸设施应远离各种引爆源和生活、办公区等。(3)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企业应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新建、改建 ...... (共510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