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鸡术
今有鸡翁一,直钱五;鸡母一,直钱三;鸡雏三,直钱一。凡百钱,买鸡百只。问鸡翁、母、雏各几何?
答曰:鸡翁四,直钱二十;鸡母十八,直钱五十四;鸡雏七十八,直钱二十六。又答:鸡翁八,直钱四十;鸡母十一,直钱三十三;鸡雏八十一,直钱二十七。又答:鸡翁十二,直钱六十;鸡母四,直钱十二;鸡雏八十四,直钱二十八。
术曰:鸡翁每增四,鸡母每减七,鸡雏每益三。即得。(原注:所以然者,其多少互相通融于同价。则无术可穷尽其理。)①
南北朝北魏《张丘建算经》卷下
[注]①据记载,甄鸾、刘孝孙、李淳风都为《张丘建算经》作过注或细草。此注未知是作者原注还是以上三人之一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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