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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试院暨院辖机关

1948年5月20日总统府公报公布考试院组织法。考试院置院长、副院长、秘书长各1人,置考试委员19人;设考选部及铨叙部;设秘书处,置秘书8至12人;置参事6至8人。

1.考试院院部机关(1948.5—1949.10)

院长

张伯苓(1948.6.24.任)

副院长

贾景德(1948.6.24~1949.3.21) 钮永建(1949.3.26.任)

考试委员

陈逸松(1948.7.15.任) 周从政(1948.7.15.任) 李运华(1948.7.15.任) 于树华(1948.7.15.任) 卢毓骏(1948.7.15.任) 张忠道(1948.7.15.任) 卢逮曾(1948.7.15.任) 赵青誉(1948.7.15.任) 黄麟书(1948.7.15.任) 张默君(1948.7.15.任) 高一涵(1949.3.31.任) 马师儒(1949.3.31.任) 水梓(1949.3.31.任) 张其盷(1949.3.31.任) 柳诒征(1949.3.31.任) 艾伟(1949.3.31.任) 邓鸿藩(1949.3.31.任) 张傧生(1949.3.3 ......     (共1800字)    [阅读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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