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 比例
图样的比例,应为图形与实物相对应的线性尺寸之比,常见比例见表1.4.4。
比例
表1.4.4
图 名比 例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1∶50、1∶100、1∶150、1∶200、1∶300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局部放大图1∶10、1∶20、1∶25、1∶30、1∶50配件及构造详图1∶1、1∶2、1∶5、1∶10、1∶15、1∶20、1∶25、1∶30、1∶50
比例宜注写在图名的右侧,字的底线应取平;比例的字高,应比图名的字高小一号或二号。一般情况下,一个图样应选用一种比例。根据专业制图的需要,同一图样可选用两种比例 ...... (共27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