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法人负责制
1.项目法人
项目是依法立项,具有目标、期限(起点与终点)、预算、资源约束与资源消耗等特征,专门组织的一次性独特任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项目法人是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本手册所述项目法人是指水电建设项目法人。
2.项目法人负责制
我国的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改革,由计划经济逐步走向市场经济体制,开始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资本金制、招标投标制、建设项目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实践证明,采用“五项制度”可以在市场体制条件下更好地确保工程安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 ...... (共406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