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集团公司与项目法人
1.集团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职权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集团公司可以按国家规定设立分公司、子公司(或流域公司、水电开发公司)等,按《公司法》规定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和产权转让等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分公司是集团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不具有法人地位。分公司经集团公司授权可代表集团公司行使相关职责。
子公司是由集团公司出资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二级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发展规划承担项目法人职责。流域公司(或水电开发公司)是具有独立 ...... (共627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