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运用工程措施和施工方法进行现场环保工作。
(1)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因素,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2)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生活用水,应通过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砂石生产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的废水处理回收利用率不应小于60%。
(3)主体和临时建筑开挖的石渣、生活废渣,应按指定的堆渣场堆弃,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对弃渣场和堆料场做好排水和保护措施,严格管理,防止环境污染。
(4)施工场地以外的山坡或田土,不能任意设置临时施工和生活设施,尽可能保持原有山坡植被不被破坏, ...... (共649字) [阅读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