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国家标准GB 50052—19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第2.0.1条~第2.0.6条对用电负荷的分级划分原则,以及不同负荷分级对供电电源可靠性的具体要求作出了如下规定:
第2.0.1条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①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②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例如: 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③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 ...... (共1259字) [阅读本文]>>